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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消防工作有獎勵 杭州6名熱心市民獲獎勵
表彰大會
近日,家住杭州市下城區潮鳴街道艮園社區的周葉根和嚴水祥,在潮鳴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分別領取了500元、200元獎金,成為了該街道2017年度首次領取熱心消防工作獎勵的人。
領取獎金時,他們表示,發生火災時只是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情,沒有想到還會被獎勵。自2016年11月份以來,杭州市下城區潮鳴街道共計獎勵6名熱心參與消防工作的市民,他們在發現火災后,或--時間深入火場救人、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撲救,為轄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出了突出貢獻。
2017年1月4日,杭州市下城區潮鳴街道《消防安全工作激勵辦法》,在試行半年后,正式發文實施。1月6日傍晚5點30分,位于體育場路53號1單元102室的居民在油炸食品時不慎導致油鍋起火,引發火災。家住體育場路53號3單元203室的居民周葉根、和該社區門衛嚴水祥在發現情況后,--時間攜帶滅火器上門滅火,有效控制了火勢的蔓延,為之后消防部門撲救爭取了寶貴時間。
根據《消防安全工作激勵辦法》中,第四條第3款規定,非當事人--時間及時主動報告火警,為消防隊(微消站)到場撲救贏得寶貴時間或在火災撲滅及救險處置中發揮重要作用,承擔滅火救險任務,為保障行動順利進行做出重要貢獻,避免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,根據情況獎勵500元-2000元,并頒發潮鳴街道“守潮衛士”榮譽證書。潮鳴街道依據當時具體情況,分別給予周葉根、嚴水祥500元、200元獎金,并授予他們潮鳴街道“守潮衛士”榮譽證書。
除上所述外,《消防安全工作激勵辦法》還涉及三種獎勵措施:一是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,現場查看屬實,一次獎勵100元;二是舉報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或火災隱患,內容具體,且有關線索尚未被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掌握,經查證屬實并依法處罰的一次獎勵500元,并頒發潮鳴街道“守潮衛士”榮譽證書;三是潮鳴轄區參與社區聯動的微型消防站,--時間出動參與救火,并發揮作用,一次性獎勵1000元。
常言道:“重賞之下必有勇夫”,發揚激勵制度,不僅能鼓勵激發群眾自愿參加消防工作的熱情,還能形成群防群治、群策群力的良好態勢,有效提高轄區火災防控能力和水平。下一步,杭州市將在全市范圍內推廣下城區潮鳴街道的優秀做法,進一步激發和動員全市群眾關注消防、重視消防,推動消防公益事業健康良好的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