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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消防提醒:5種火災不能用水撲救
發布時間 : 2017-03-28 09:37:23
作者 : 網站制作
春季天干物燥,是火災事故的高發季節,稍有不慎,就容易引發火災,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在此福建消防溫馨提醒廣大群眾,牢記5種火災不能用水撲救,切實加強火災防控。
一、電器:電器發生火災時,首先要切斷電源。在無法斷電的情況下千萬不能用水和泡沫撲救,因為水和泡沫都能導電。應選用二氧化碳、1211、干粉滅火器或者干沙土進行撲救,而且要與電器設備和電線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。
二、油鍋:油鍋起火時,千萬不能用水澆。因為水遇到熱油會形成“炸鍋”,使油火到處飛濺。撲救方法是,迅速將切好的冷菜沿邊倒入鍋內,火就自動熄滅了。另一種方法是用鍋蓋或能遮住油鍋的大塊濕布遮蓋到起火的油鍋上,使燃燒的油火接觸不到空氣缺氧窒息。
三、燃料油、油漆:家中貯存的燃料油或油漆起火千萬不能用水澆,應用泡沫、干粉或1211滅火器具或沙土進行撲救。
四、計算機:電腦著火應馬上拔下電源,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。如果發現及時,也可以拔下電源后迅速用濕地毯或棉被等覆蓋電腦,切勿向失火電腦潑水。
五、化學危險物品:在學校實驗室常存有一定量的硫酸、硝酸、鹽酸、堿金屬鉀、鈉、鋰,易燃金屬鋁粉、鎂粉等。這些物品遇水后極易發生反應或燃燒,是絕不能用水撲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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